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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民 112) 年 6 月 21 日止,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新台幣 58,338 億元,未滿一年債務未償餘額 2,300 億元,合計超過 6 兆新台幣,平均每人負擔中央債務 26 萬元。

以前讀財政學時,課本及教授說:政府財政與家庭收支之不同在於後者是量入為出,前者是量出為入。而今老來思考,卻不以為然:不管政府財政或家庭收支,都兼有量入為出和量出為入的需求。要言之,都需要在收入和支出間取個平衡。以個人為例,中年才去買了個二手房,房價1000萬,而本身當時僅存款一百多萬。但買房是必要需求,也正好有那麼一間可以住的房子要賣,於是向親人借款,向銀行貸款,又拿父母田地辦理另一筆貸款,才能支付房款、稅捐及仲介費。但敢於貸款,也是計算了未來收入及親人可長期借款、銀行一筆先不需償還本金,另一筆當時薪水估計可支付月攤額。再例如一個家庭因故需一筆或臨時或長期的支出,例如重病或意外需一大筆錢進行醫洽,難道因「入」之不足而不予支出?必然要量此「出」而尋求增加收入的途徑。當然,正常情況家庭需要量入為出,在收入偏低時要節衣縮食以度日,但基本生活或生存仍需勉力維持。也有些個人或家庭只顧自己揮霍而不顧其收入能否負荷,這種個人或家庭必然造成日後的問題,小則個人生活無著或親友受擾,大則整個社會受其禍害。所以個人或家庭之收支,不管量入為出或量出為入,终究要考慮收支之平衡。

政府財政可以完全量出為入嗎?因為我需要支出這麼多,所以可以無限制地課稅以因應支出嗎?在帝制年代猶不能毫無限制地課征,在民主年代更不可能任由政府加征加稅。現代政府除了或明顯或隱晦地加稅以外,還可以用拖欠應付款、貸款、或發行公債等方式籌錢以因應其支出,這就是政府負債。然而負債是要還的,即使目前的負債到時收入不足以抵債可以再舉新債以償還舊債,債務也是越滾越大,現在不還終究後代要還。政府負債终究是要攤到你我老百姓身上,每人 26 萬對部分人不算什麼,對許多人卻是一年不吃不喝完全沒支出要工作滿一年才能償還的鉅額債務,何況這「平均每人負擔 26 萬元」是連同無法工作的老幼一起算的。選舉到了,政客們不在位者許下支票,不管是不是可能兌現;在位者以撒錢政策行買票之實。想起當年各地方政府不管地方財政是否負擔得起,紛紛發起「老人年金」,固然因此導致「國民年金」制度之建立,固然造福了現在可以領取老人年金的人,焉知現在正在繳年金保險的人,等他們老了之後是否還領得到?公教人員月退金被縮減殷鑑不遠,勞保、健保也在喊危險,國民年金能逃過這些歷史定律麼?台中市某任市長要競選連任,就允許老人乘坐計程車可以刷「敬老愛心卡」,結果是另一政黨的人選上,一上來首先對搭乘計程車定下限額(先是每次 50 後改為起步價),導致「民怨沸騰」。普發 6000 領的時候是一時很高興,但宣佈要發的時候未曾深思熟慮,實際發放距離宣佈時間曠日持久,前者是施政不慮久安,後者是施政未符時需。數百億的支出或許相對總負債額還不足百分之一,但鉅額債務難道不應想方設法逐步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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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貿易順差?A, B 兩國互向對方買東西,A 賣給 B 比 B 賣給 A 多,就是 A 對 B 有貿易順差。什麼是讓利?本來價格 100 的東西賣給對方 95 或更低,這是我方對對方的讓利;本來 100 可以買到的東西,卻接受了對方 105 或更高價格,這也是我方給予對方的讓利。從貿易順逆差,看不出是逆差方對順差方的讓利;若從為何會有順逆差的結果,反而可以猜測是順差方對逆差方的讓利,因為我讓了利,所以賣得好。不過這個猜測也是沒道理的,因為國際貿易牽扯太多了,有運費、關稅、賣方的生產力、買方的市場、商品用途等等,絕不是簡單的讓利一因所能解釋的。

台灣對所謂中國的貿易順差,那邊的統計和台灣的統計差距很大,順差額度差了數倍,這且不去管它。但所謂貿易順差,就是「賺了」嗎?沒錯,貿易順差使得台灣多了一筆外匯,但是,生產不需要成本嗎?這「成本」包括原料、設備、人工,付的並不全都是新台幣。也就是說,即使不是談真正的貿易利潤,而只就外匯變動來說,

貿易順差 >> 外匯增加 > 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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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多月前閒聊政府發消費劵和發現金有無差別的問題,依文中敘述,好似政府不管發現金或消費券,理想上都能依循目前的經濟體系發揮乘數效果,創造出更多 GDP,也等於創造出國民所得。然而,實際上沒那麼簡單!實際上並不能創造出預期效果,這並不是發現金或發消費券的形式問題,而是經濟體系的問題。

經濟可說是充滿了矛盾和不可控制,但它又默默地被一隻看不見的手所控制。那隻看不見的手不是某個人、某個機構或某個政府伸出的手,而是經濟學的基礎:供需法則。當然,供需法則說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它卻有點難以捉摸,這就造成經濟現象似簡單卻又難以明白。所以有經濟學者說:「十個經濟學家有十一種意見。」經濟學家或學者都不能說確實把握,我這只看過初等經濟學教科書,又不主修經濟學的人,也只能隨便聊聊。

供需法則說:一個經濟人(經濟體系上的一個人,不是經紀人)在經濟體系中要取得特定財貨,需要付出另一種財貨(在現在這個經濟體系,就是付出貨幣。市場就是以一種財貨換取另一種財貨的地方或系統。以特定財貨 X 而言,你願意付出(以現行體系而言是)貨幣去換取該財貨,你就是需求方;提供該財貨換取貨幣的是供給方。當 X 價格便宜(以貨幣計價為例),你願意也實際會多買;價格高時就少買。這樣的價格和需求量的關係稱需求法則,以曲線來表示就是需求曲線。而財貨 X 的供給方又有不同景象,價格低不願多供貨,價格高則願意多賣。最後,供需雙方達到一個均衡,供給者的供給曲線與需求者的需求曲線相交於一點,決定了市場上 X 財貨的供需價和供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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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人角度來說,主觀上九成以上的人會支持發現金好吧?從實質經濟效益來說,幾乎是沒什麼差別,但現金使用較方便。從整體來說,最重要的是經濟效果,其次是行政作業。

顯然,從行政作業來看,發現金是比較簡單的;而發消費券(n 倍券)多了不少程序,多了產生行政疏失的可能,也多了循私舞弊的機會。

就總體經濟而言,民進黨政府早先為其發放 n 倍券辯護,是以 n 倍券能創造更多消費,發放現金民眾會存起來不消費為藉口;並且宣稱其 n 倍券比馬英九政府發消費券更有效。這完全是宣傳口號——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發消費券(n 倍券)或發現金,都是政府移轉支出(國民移轉收入), 簡單說就是提升國民消費力。發消費券或 n 倍券,除了名稱不同,宣傳不同,有什麼能造成效益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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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有一個句子其中包含「用則進不用則退」這幾個字或相等意思的字詞,網路搜尋卻沒找到,倒是查到了一些對「用進廢退」論的批判。不管這些,畢竟我要說的只是個人的感觸,跟生活學習可以說有關係,和生物演化不相干,哪管他用進廢退或物競天擇?

忽然發現:以前或許不能說電腦方面懂多少,程式軟體使用多厲害,但要上手個軟體其實沒多大困難。當初是公務員時,憑著國外某大學一本MCA程式的說明,自己也寫了一個MCA的程式;為了科室業務的需要,也用dBASE寫了一個程式供同事使用,並數次應要求修改之以適應新的需求。後來從事統計及方法方面的教學,積極尋找課程練習用的免費軟體,自己熟悉後教給學生使用。而今再翻看當時留下的紀錄,感覺自己並不能立即重拾當時的經驗立即使用,必也需要重新練習。

想起學過的統計、數學的東西,許多不經常使用的東西,都已日漸模糊。如機率論中許多存在不存在的問題,許多極限、收斂的定理,如今甭說去證明,就連定理內容也多數不記得;統計決策中如何證明 admissible、如何證明某估計量精確度 dominate 另一估計量,如今完全沒有任何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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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要小心,特別是像我這樣貪小便宜的,很容易被騙。

大約是5-6年前吧?大概是在 FB 看到一個行動電源的廣告,號稱高容量,太陽能充電。一看價格挺划算的,我先前在正規手機店買過一個容量不高的,花了 700 元,而該行動電源才 750 而標示容量高了很多,一下子訂了兩個。沒想到真正拿到貨,所謂太陽能充電根本無效,實際充電後充手機,甚至比不上我先前買的低容量電源,而且用沒多久就報廢,無法正常運作了。又過了些日子,甚至膨脹了!

前些日子在 FB 上買過一部書,雖然實際看到書後對內容略有失望,但平心而論它確實算便宜,只是因下單前有些過高期望才略有失望。這次的成功購買無疑讓我對 FB 上之廣告重建了一點信心,可是很快又被打臉了!下單訂購了號稱 4TB 的硬碟,結果今天收到貨付了款接上電腦一看,容量以硬碟算法號稱 20GB (以記憶體算法 18.x GB)。網路搜尋 「4TB 騙局」,果然是騙局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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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都是發 14 年前的舊文 orz

 

學習成績, 取決於你的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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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7 Mon 2022 09:39
  • 分類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初到這裡,首先面對的是選擇興趣星球。可是遍覽各星球,卻沒有一個是真正談得上興趣所在,沒有一個符合我來此的目的。等建了部落格,又發現無法歸入任何一個類別,似乎這世界就沒有我生存的空間,或者說來此只是竊佔一個位置,其實並不受歡迎。最後,部落格只好不歸屬任何一個類別。

接著,入境問俗,似乎該找一個邦邦加入,或自創一個邦邦。幾次翻查,又發現: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可以加入討論的邦邦,更沒有一個類別適合建立自己的邦邦。而這園地,也不存在一個包山包海的「其他」或不歸類的邦邦群。再一次地有「天下雖大卻無我容身之處」的感覺。

有部落格不能不發文,但卻幾乎無動力,因為明顯和這裡的風格不搭配,也缺乏寫出能吸引人閱讀或討論的文章才能。寫出來的,在站內都無法適當歸類。每篇貼出的文,標記的分類,概都勉強擦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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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這是在反潮流!我堅決不參加任何數位存款。

一開始我還認為數位存堤尚可供零用金、生活費之用,再仔細看過各銀行數位存款的使用限制之後,覺得是完全沒必要。

雖說標榜著高活存利率,但用戶且仔細看,高利率是有限額,有期限的,你能從那「高利率」賺得多少好處?相對地,數位存款帳戶卻有諸多限制,這帳戶絕對不適合放太多錢在上面,20萬或10萬之內差不多了。大多數人的數位帳戶可能是所謂「第三類」帳戶,這種帳戶,根據我看到的資料,每個月非約定轉帳總額限制是5萬元新台幣,有的甚至限制只能本人(本行?)帳戶互轉。與其使用數位存款帳戶於交易所需,不如辦一張信用卡實用。至於提現額度我不很清楚,但估計不會比普通帳戶金融卡好多少,甚至可能限制更多。例如多年以前郵局、銀行金融卡限制一次最多提3萬,但至少可連續提3-4次(實際操作過,只是忘了提幾次了)。數位銀行能一連提取10萬以上嗎?就算能,它也不像普通帳戶在必要時帶著存摺臨櫃提取百萬以上或轉帳百萬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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