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民 112) 年 6 月 21 日止,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新台幣 58,338 億元,未滿一年債務未償餘額 2,300 億元,合計超過 6 兆新台幣,平均每人負擔中央債務 26 萬元。
以前讀財政學時,課本及教授說:政府財政與家庭收支之不同在於後者是量入為出,前者是量出為入。而今老來思考,卻不以為然:不管政府財政或家庭收支,都兼有量入為出和量出為入的需求。要言之,都需要在收入和支出間取個平衡。以個人為例,中年才去買了個二手房,房價1000萬,而本身當時僅存款一百多萬。但買房是必要需求,也正好有那麼一間可以住的房子要賣,於是向親人借款,向銀行貸款,又拿父母田地辦理另一筆貸款,才能支付房款、稅捐及仲介費。但敢於貸款,也是計算了未來收入及親人可長期借款、銀行一筆先不需償還本金,另一筆當時薪水估計可支付月攤額。再例如一個家庭因故需一筆或臨時或長期的支出,例如重病或意外需一大筆錢進行醫洽,難道因「入」之不足而不予支出?必然要量此「出」而尋求增加收入的途徑。當然,正常情況家庭需要量入為出,在收入偏低時要節衣縮食以度日,但基本生活或生存仍需勉力維持。也有些個人或家庭只顧自己揮霍而不顧其收入能否負荷,這種個人或家庭必然造成日後的問題,小則個人生活無著或親友受擾,大則整個社會受其禍害。所以個人或家庭之收支,不管量入為出或量出為入,终究要考慮收支之平衡。
政府財政可以完全量出為入嗎?因為我需要支出這麼多,所以可以無限制地課稅以因應支出嗎?在帝制年代猶不能毫無限制地課征,在民主年代更不可能任由政府加征加稅。現代政府除了或明顯或隱晦地加稅以外,還可以用拖欠應付款、貸款、或發行公債等方式籌錢以因應其支出,這就是政府負債。然而負債是要還的,即使目前的負債到時收入不足以抵債可以再舉新債以償還舊債,債務也是越滾越大,現在不還終究後代要還。政府負債终究是要攤到你我老百姓身上,每人 26 萬對部分人不算什麼,對許多人卻是一年不吃不喝完全沒支出要工作滿一年才能償還的鉅額債務,何況這「平均每人負擔 26 萬元」是連同無法工作的老幼一起算的。選舉到了,政客們不在位者許下支票,不管是不是可能兌現;在位者以撒錢政策行買票之實。想起當年各地方政府不管地方財政是否負擔得起,紛紛發起「老人年金」,固然因此導致「國民年金」制度之建立,固然造福了現在可以領取老人年金的人,焉知現在正在繳年金保險的人,等他們老了之後是否還領得到?公教人員月退金被縮減殷鑑不遠,勞保、健保也在喊危險,國民年金能逃過這些歷史定律麼?台中市某任市長要競選連任,就允許老人乘坐計程車可以刷「敬老愛心卡」,結果是另一政黨的人選上,一上來首先對搭乘計程車定下限額(先是每次 50 後改為起步價),導致「民怨沸騰」。普發 6000 領的時候是一時很高興,但宣佈要發的時候未曾深思熟慮,實際發放距離宣佈時間曠日持久,前者是施政不慮久安,後者是施政未符時需。數百億的支出或許相對總負債額還不足百分之一,但鉅額債務難道不應想方設法逐步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