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有些文曾稍為提到統計決策理論的方法,簡單地說就是把參數或群體特性 θ 與統計人員的決定 d(x), 搭配損失函數 L(θ, d(x)) 看成兩方的零和對局 (two person zero-sum game)。θ 的值被認為是對局的一方(不妨稱為敵方);d(x) 是統計人員根據樣本資料 x 做成的決策,是對局的另一方(我方),損失函數 L(θ, d(x)) 是當敵方做成策略 θ 而我方採行策略 d(x) 時我方的損失,即敵方的所得。A. Wald 1950 提出這理論時,有的統計學家並不以為然,認為 θ 的掌控者,敵方-老天或自然,並不像對局論所假設的,和我方一樣是聰明的對局者。不過,不管如何,決策理論或其底層對局論的架構,確實很適合統計推論:參數 θ 猶如有個對手出的底牌,統計學家或統計人員並不知道這個底牌是什麼,卻需要做出決策 d,而不同 (θ, d) 配對會有不同損失。儘管敵方可能不是一個聰明的對手,但我方不知道對方採取的策略 θ,因此考慮採取什麼決策 d 時必須假設不同 θ 有不同損失。在統計推論時,我們可能要做 θ 的點估計(直接猜測 θ 的值), 也可能用一個區間 [l, u] 猜測 θ 在這個區間中,或者可能猜測 θ 是在 H°(虛無假說) 中或 H'(對立假說) 中。在這些統計問題,我們可以評估:如果做出的決策是 d 而實際上敵方的策略是 θ 時,將發生多少損失。例如在點估計(直接猜測 g(θ) 值),損失可能是
L(θ, d) = ρ(|d - g(θ)|) 或 ρ(d - g(θ))
在區間估計(以 [l, u] 猜測 θ 或 g(θ) 的範圍), 損失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