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影片說 1^x = 2 有解。其解法是:
因 1 = cos(2kπ) + i sin(2kπ) = e^{i(2kπ)} for 整數 k
1^x = 2 ==> ㏒(1^x) = ㏒(2) ==> ㏒(e^{i(2kπ)x}) = ㏒(2)
==> i(2kπ)x = ㏒(2) ==> x = ㏒(2)/(i 2kπ), k 非 0 整數
首先,在實數系中 1^x ≡ 1 無論 x 是何數。那麼,在複數系中,1^x 可以不等於 1 嗎?
在複變函數中,非 0 複數變數的(複數值)自然對數函數有兩個定義:
(1) 複數 x 的自然對數 ㏒(x) 是指所有 y 使 e^y = x;
(2) 定義在一非 0 複數子集 U 的自然對數是使
e^㏒(z) = z for all z in U
的函數 ㏒(.)。
由於 e^{a + i 2kπ} = e^a,因此在複數系 C 中,自然指數函數 exp(z) 或 e^z 不是一對一函數,依嚴謹的反函數定義,不存在反函數,除非將 exp 函數的定義域縮減,使其符合一對一條件。也就是說,在上列 (2) 和 (1) 的定義中,兩者都一樣使得 ㏒(.) 出現無限多分枝 (branches)。如果把 exp(.) 的定義域限制使一對一條件滿足,例如
z = r (cos(θ) + i sin(θ)), θ in (-π, π]
即 exp 函數定義域中複數的幅角 (argument) 被限制在 (-π, π] 中,則其反函數 ㏒ 存在,而且 ㏒(z) 的值域
w = ln(z) = r + i θ, θ in (-π, π]
其虛部限制在同一範圍。這就是 ㏒ 函數的主分枝或 ㏒(z) 的主值 (principal value)。
主分枝的上列定義使得 z 在實數系 R 中時,㏒(z) 和實變數函數 ㏑(z) 的定義重合,因此 ㏒(1^x) = x ㏒(1) = 0 毫無疑問,1^x = 1 也絕對成立,1^x = 2 就不可能成立,也就是說方程式 1^x = 2 無解。但反過來,如果允許多值函數的存在,或者不選主分枝而選擇不同分枝呢?例如選取 (0, 2π] 做為 ㏒ 函數值域虛部的範圍,則似乎可得
㏒(1^x) = i(2π)x, ㏒(2) = ㏑(2)(i 2π)
雖然這選擇很奇怪,把正實數取對數竟然變成純虛數,但如果 ㏒(a^x) = x ㏒(a) 成立,它確實是邏輯上正確的。然而,前題(現似改稱「前提」? 按「前題」本意似為「在前的命題」,而「前提」是指先決條件。筆者以為 "if p then q" 之 p 稱「前題」或「前提」皆可。)是「 ㏒(a^x) = x ㏒(a) 成立」,但在複數系中它成立嗎?例如
㏒(z) = iθ, ㏒(w) = iφ, 是否 ㏒(zw) = i(θ+φ)?
如果 ㏒ 函數值之虛部被限制在一個 2π 的週期範圍,如何能確信 θ+φ 也在同一範圍?也就是說:此時在實變數實值對數函數的一些定律,到複變數複數值對數函數,可能不再適用,所以
㏒(1^x) ≠ x ㏒(1),
除非 ㏒(1) 取值 0 而非 i(2kπ)。
若允許 ㏒ 是多值函數,那麼 ㏒(a) = ㏒(b) 本身意義是什麼?是指兩個複數值的相等?或是指 ㏒(a) 所有可能值所形成的集合等於 ㏒(b) 所有可能值所形成的集合
{w in C: e^w = a} = {z in C: e^z = b}
如果複變數對數函數值的相等是上述意義,是否 ㏒(a^x) = x ㏒(a) 可以成立?以 ㏒(1^x) 為例,
㏒(1^x) = {0, ±2π i, ±4π i, ...}
x ㏒(1) = x.{0, ±2πi, ±4πi, ...} = {0, 2xπi, 4xπi, ...}
可以看出 ㏒(1^x) ≠ x ㏒(1);另方面,
㏒(2) = ㏑(2).{0, ±2π i, ±4π i, ...}
也是一個集合,那麼 x ㏒(1) = ㏒(2) 又如何解?至少沒道理 ㏒(2) 只取一個特定成員而 ㏒(1) 取特定成員以外所有成員。
複數系中保留了實數系中許多性質,但也有許多性質不再適用。例如在複數系上不能定義出一個順序(全序)而能使該順序限制在 R 時仍和原來 R 中的順序一致。又如:在複數系中指數律的使用需謹慎,部分指數律不再適用,例如以下為錯誤推論:
-1 = (-1)^1 = ((-1)^2)^{1/2} = 1^{1/2}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