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上的平均數眾所周知的有算術、幾何和調合和平均數,依次以 A, G, H 表示。此外,有中位數 (median)、眾數 (mode) 等替代量數,或稱指標,或表徵數。平均、中位與眾數分別代表一個數量資料分布的中心、位置、與集中趨勢。
眾數做為表現集中趨勢的指標,適合用來表現類別屬性資料、本質為離散的數量資料,以及連續型理論分布,而且在數量資料分布嚴格來說只適合單峰分布。對於類別屬性的資料,所謂眾數也就是出現最多次數的類別,不同分類方式將直接影響到結果,因此除非有自然的分類,否則可能並不是很有意義。對離散型數量資料,如果是單峰型資料分布,眾數無疑義地就是分布的高峰。如二項、超幾何、Poisson 等的理論分布,都符合單峰形狀,眾數也可很明確得到——雖然仍有可能不是唯一值。不過如果是抽樣的樣本資料,特別是樣本數不夠大而可能的資料值又不少,樣本的眾數可能無意義。對本質屬連續型的數量資料而言,樣本或即使是現實(有限)群體,若資料不分組而直接以記錄數值如離散型資料那樣找出現最多次的數值是無意義的,必須以分組方式找出眾數組並設法估算眾數值,或先做密度估計再找估計密度曲線的最高點所在。
中位數、全距中點或分位數中點,適用於順序類別資料及數量資料,不論離散型或連續型,不論樣本或群體,不論未分組或已分組,代表的是一個資料分布所在的位置。不管是中位數或分位數中點(含全距中點), 其缺點是結果表徵值和資料中的絕大部分數值無關,只依賴資料中的極少個,個別資料除非發生極端變化,否則根本不影響結果。例如中位數,在未分組資料是資料依大小排序後最中間一個或最中間兩個的平均或兩個中間任意值。其他個別資料除非由小於中位數(區段)變成大於中位數(區段),或相反,否則不管怎麼折騰都不影響中位數的值。這性質往好的看是穩健,往壞的看是對資料不敏感或不靈敏。